落实增值税延期缴纳7个月 漳州通过减负企业促发展
2020-05-13 17:02:26??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丽娟 陈志远 |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此前发布的“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相比之前,延长了7个月,漳州许多企业因此受益。 漳州市安运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就是受益者之一。该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介绍,公司主营土石方、机械运输业务,因司机大部分是外地人,受疫情影响,许多工程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业务也无法顺利进行,第一季度公司收入仅为40余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左右,各项成本增加了30%以上,公司压力不小。王先生说:“好在国家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我们的税率下调了2个百分点,第一季度减免增值税8000多元,没想到更好的消息还在后面,现在这个政策又要延长7个月,预计再带来近6万元的税收优惠,减缓公司日常管理和工资发放的资金压力,心里也更踏实了。” 长泰县林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住宅房屋建筑项目,往年本来销售收入就比较少,再加上受疫情影响,企业销售减少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0%,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们刚刚还发愁着呢,都担心发不出工资了!但就在刚才,收到了县税务局的通知,不仅增值税征税率从3%降低到1%,还将实施期限延期了7个月,粗略预计了一下,竟然可以省下7-8万元,政策真是太给力了!” 龙海弗瑞奇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碧寅感慨道:“这次国家延长抗疫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期限,3月份至12月份公司预计可少缴纳增值税7万元、少缴附加税费0.7万元,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有决心全力投入复工复产。” 漳州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积极宣传各项新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等税收优惠政策,“点对点”“一对一”辅导小规模纳税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仅东山县,截至今年5月10日,全县已有956户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减免增值税904.22万元,助力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产。(剑秋 修娴 松辉 学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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