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源头治超,办结全市首例货物装载源头处罚!
2024-07-15 10:54: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邱妤 |
东南网7月13日讯(通讯员 陈思齐)治超先治本,源头是关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范围、义务和禁止性行为。近日,上杭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超限超载违法线索,精准锁定违法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成功办结货物装载源头行政处罚全市首案! 协同配合 倒查溯源 上杭县公路治超办接县公安交警大队关于鲁H51***重型结构货车存在违法超载运输混凝土的违法线索,及时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该车辆涉嫌从辖区某国道在建工地违法超载运输混凝土出站。根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在建工程货物装载源头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源头线索核查工作,初步锁定某国道在建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为该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交通执法人员深入该项目工地对车辆进出站记录、过磅台账等进行核查,精准锁定该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为上杭县某鹏混凝土有限公司。 过罚相当 依法处罚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该公司涉嫌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站的行为立案调查,通过比对车辆过磅记录以及调查询问企业负责人,查实2024年4月11日郑某忠驾驶鲁H51***重型结构货车装载混凝土从该公司出站,该车总质量超限9.31吨、超限率30.03%。上杭县某鹏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明知车辆违法超限装载,依然放任该车出站。 7月11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自觉履行完毕。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合法装载、安全运输。 加强宣传 教育引导 今年以来,上杭县公路治超办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查惩戒相结合,联合市、县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等部门深入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多形式开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传,帮助广大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认清货车超限超载危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发生。 下一步,上杭县公路治超办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积极探索“路面管控、科技治超、源头理、多方联动”的治超新模式、新举措,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超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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