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四次会晤发表《德里宣言》

www.fjnet.cn?2012-03-30 07:29?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德里行动计划

一、金砖国家外长在联大期间举行会晤。

二、金砖国家财长与央行行长在二十国集团会议和其他多边(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期间举行会议。

三、根据需要,金融与财政部门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期间或单独举行会议。

四、根据需要,金砖国家贸易部长在出席多边活动期间或单独举行会议。

五、举行第三届金砖国家农业部长会,并在会前召开农产品和粮食安全问题专家预备会议及第二届农业合作专家工作组会议。

六、举行金砖国家安全事务高级代表会议。

七、举行第二届金砖国家科技高官会议。

八、2012年在印度举办首届金砖国家城市化论坛及第二届金砖国家友好城市暨地方政府合作论坛。

九、举行第二届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议。

十、举行协调人及副协调人中期会议。

十一、举行经贸联络小组中期会议。

十二、2013年举行第三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

十三、举行专家会议讨论建立一个新的开发银行问题。

十四、举行财政部门会议,研究落实《金砖报告》成果。

十五、根据需要,金砖国家常驻纽约、日内瓦和维也纳的联合国代表团举行磋商。

十六、如有必要,金砖国家高官在与环境和气候相关国际场合举行磋商会议。

十七、开拓新合作项目:

——金砖国家框架下开展多边能源合作

——对金砖国家合作及制定金砖国家长期战略问题开展一般性学术评估

——金砖国家青年政策对话

——在人口相关问题上开展合作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