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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网络监督与“四方会谈”
www.fjsen.com?2009-12-18 08:45? 李国光?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二、网络监督问责传播诚信

中国互联网自94年诞生以来,已走过了16个春秋,伴随着正反两方面的声音,广大网民既见证了网络监督的强大威力,又感受了网络助推的诟病,如何使网络监督向着规范化、诚信化、健康化的方向发展,已成为众多网络从业人员、专家学者以及意识形态部门极为关注的问题。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全开放性和多向性,任何个人只要有一台计算机和一定的网络技术就可以任由发布,这种网络监督所受限制较少,“门槛”较低,最接近百姓的日常生活,参与非常广泛,通常情况下,普通百姓既不可能象公安办案那样准确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可能象新闻记者那样明查暗访还原事情真相,而是尊崇社会的普遍共识或借助大众道德范畴进行“声援”和“伸张正义”,结果往往容易被眼前的表象所迷惑,扭曲事物的本质特征,造成网络监督过程中部分事实的夸大和失真,甚至变相发展为歪曲、谩骂,并涉嫌诽谤、攻击他人,离网络暴力仅一步之遥,因此,各门户网站和广大网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言论,严格遵守网络道德,做到文明上网,要以良好的主观臆愿为出发点,理性客观辩证地看待事物的双重特性,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在发声的同时敢于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通俗地说,就是对传播方式、传播途径、传播结果负责,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做到“文责自负”,切忌动机不纯,空穴来风,散布谣言,无中生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今年4月,网上爆出“镇妖塔”,引发国内数百家网站转载,评论上万条,经湖南红网火速调查核实,结果令人啼笑皆非,原来始作蛹者在没有经过充分核实的情况下,在脱离民族文化的背景下,以“消息人士”的言论,将一座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地标式”的鼓楼,蛊惑成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镇妖塔”,不仅损害了承建单位的形象,扰乱了正常生活秩序,还影响到社会稳定,导致矛盾的激化,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追踪和舆论的非议。近年来,因网络监督引发的纷争时有发生,众所周知的网络“胡斌替身案”,其谣言散布者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处罚,对网络问责的立法已在有关部门的酝酿中,作为教训和警示,绝大多数网站都把“该文章由网民直接发布,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摆在醒目位置,并把机密前提下的实名制作为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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