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明确要求,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正确认识、准确把握、自觉运用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基本内涵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当前,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核心精神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本质要求是改革创新,主要特征是制度规范,根本方法是统筹协调。按客观规律办事,体现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目标、任务、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自觉认识。这是使反腐倡廉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作用、同时又不超越自身作用边界,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条件。改革创新,就是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鲜经验,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历史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制度规范,就是在认识规律和推进创新中形成科学的体制、机制、制度,不断增强制度体系的严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统筹协调,就是善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观察和审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整体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进展情况,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