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何必要等到年底
www.fjnet.cn?2007-12-29?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编辑部,27日公布了2007年中国出现频率最高、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见12月28日《现代快报》)

     到了年底,各种“十大”之类的评选活动频频出炉,分门别类,包罗万象,大到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小到为当地百姓办了哪些实事,各行各业评得好不认真,好不热闹。我们不排除,某些评选确有必要,通过评选帮助公众增长了见识,拓展了视野。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滥评现象,既浪费了评选人员的精力,又占用了有限的信息发布资源,读者更是一头雾水,毫无收获。让我可笑的是,就连在语文界颇具权威的《咬文嚼字》编辑部,竟也凑这样的热闹,非得在年底推出十大语文差错。

    可以肯定地说,《咬文嚼字》编辑部列举出的“十大”差错,确实是许多人常用却常常误读误用的词句,就连我这个吃了多年文字饭的编辑也概莫能外。可见,将这十大差错挑出并更正过来,实在是非常必要,为净化语言文字环境立了一功。在对此举称道同时,我有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咬文嚼字”非要等到年底?应该说这些问题由来已久,作为职能部门,理应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提醒读者,正如发生事故一样,主管部门总不能等到年底凑成十大事故才一起公布吧。规范语言文字,是一件事关国民素质及其教育的大事,一刻也容不得拖延与马虎。再说,哪有这么巧,刚好是十大差错呢?有没有其他未被公开的差错,我看值得生疑与追问。

     或许有人认为我吹毛求疵,这件小事压根就不值一提,可是作为专吃“咬文嚼字”这碗饭的单位,如此做法不太正常,我不咬你咬谁呀?(李忠卿)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