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塑料袋,不能把包装的责任全推给消费者
www.fjnet.cn?2008-01-10?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1月9日《青岛早报》报道:从今年6月1日开始,市民再到商场、超市购物将不能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了。据中国政府网昨日报道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中国人购物,原先用篮子,也就是所谓的“菜篮子工程”的篮子,九十年代有一段时间用尼龙绸包,再后来基本被完全的塑料袋所代替,而这种出门不提包就可以买菜的方便,造成的污染又是不可估量的。

  城市的街区、公园、街道到处散乱着塑料袋,乡村的塑料袋现象则更其猖狂,不仅地里烂不了,河床下堆积的塑料袋则更成其为另一道风景,象游鱼,更象怪物,据说那是用于盖大棚的塑料薄膜,塑料制品铺天盖地而来,一片本来没有“白色污染”的土地到处飘荡着如此招摇的塑料袋。

  那么,对于这种禁止塑料袋的政策,有利还是不利?可以预见,如果禁止塑料袋购物,最多是百姓重新拿起菜篮子,但接下来的问题不是百姓的问题而是商家的问题了,一部分蔬菜可以用篮子,但如鱼虾类、肉类、副食品类的物品,则需要商家找到塑料袋的替代品,过去买肉用草绳一扎,或用包装纸一包,买鱼用荷叶,用南瓜叶,但这些似乎又不符合现代人的习惯,那么,塑料袋必须有其替代品,才可以解决居民的购物问题。

  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这项通知的自相矛盾,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既然已经禁止生产了,怎么还会有“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前言是禁止,后言是有偿使用,这不是自相矛盾又是什么?

  百姓欢迎不使用塑料袋而减少“白色污染”的政策,但为什么要给商家一个新的赚塑料袋钱的机会?如果真的是消灭“白色污染”,宁可全面禁止,为什么还要允许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出售?难道花钱买的塑料袋就没有污染了吗?

  自古以来购物也需要必要的包装,草绳不要钱,荷叶南瓜叶当然也不要钱,包装纸当然也没有哪个商家说再给五角或者一元包装费,明码标价的包装塑料袋钱不是一种消费者额外的负担吗?

  出售环保型大购物袋是一回事,这就好比是原先人们用过的尼龙绸包,花钱花在明处,必要的商品包装又是另一回事,重拾菜篮子可以,但不能让居民全买散装货。(李振忠)

   【声明】凡注明 “西岸时评”来源之作品, 未经福建东南新闻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