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费,请亮出你的成本来
www.fjnet.cn?2008-01-14?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昨天,对于公布的两套漫游费方案,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邱宝昌表示对方案很失望,降价幅度太小。(新京报1月12日)

    从去年初就开始启动的有关手机漫游费调整的方案,经过漫长的“调研”,到今年初千呼万唤始出来。在“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的坐标参照下,消费者对漫游费大幅度下调充满了渴望和期待。让消费者大跌眼镜的是,有关方面公布的两套调整方案,降价幅度之微小,计算方式之复杂,先入为主之霸道,出乎大家意料之外。这个与民意诉求和呼声相距甚远的听证方案,除了暴露主管部门刻意维护电信行业既得利益最低限度减少损失和虚晃一枪敷衍沸腾民怨之外,已经没有实质意义。若硬要让漫游费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死皮赖脸粘着消费者的口袋不放的话,请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至少要给消费者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如果我们承认电信是商品、营运商是企业的话,那就必须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商品的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而价值,主要由成本、平均利润和社会属性构成。以一种莫须有的虚拟成本,变成实打实的收费项目,与市场经济的平等交换原则背道相驰。漫游费怎么调整,唯一的依据就是其运行成本,而不是其衍生的一系列附加值和附加物。

    再从法律的层面上看待这个问题。价格法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原则,就是成本至上。显然,莫名其妙的漫游费,当然应该在取消之列,否则公然对法律的挑衅。即使过去政府考虑到要对电信产业采取特殊政策,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表现出被经济学诟病的“决策的大公司化倾向”,那么到了依法治国的今天,再也不能让这种政策和法律继续冲突与抵触下去了。

    不难看出,这种于法无据,又和市场经济尖锐对立的所谓漫游费,早到了该“寿终正寝”的地步。各大运营商之所以在漫游费问题上寸步不让,就是因为漫游费已经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重要手段。民意再怨声载道,并以法律为后盾,但在强大的资本以及“大公司利益”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二者的一再PK,总以民意的伤痕累累为告终。若硬要保留那种师出无名的收费项目继续盘剥消费者,起码,要让漫游费亮出自己的成本来。(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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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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