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劫救匪”体现法律道德的共生之美
www.fjnet.cn?2008-04-11?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4月9日《南方都市报》)

  少数的反对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是“现代版的东郭女士”。多数褒扬者则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很有现实意义,应该得到大力弘扬。

  李建华的以德报怨确实令人钦佩。当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的歹徒央求李建华杀了他时,身中数刀的李建华说的是“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并答应不报警要送歹徒去医院;在街上遇到路人时,为了防止歹徒挨打谎称“家里出了点事”;到了医院则称歹徒是自己的儿子……中国人宽容、宽厚,能替他人着想的传统美德在李建华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李建华终究没有成为“现代版的东郭女士”,在群众举报之后,她还是说出了实情,劫匪被绳之以法。在这里,李建华不仅成为了道德上的完美主义者,也成为了法律的捍卫者,以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在李建华“遭劫救匪”的善良之举中,在受到触动的歹徒的那一声“妈”中,我们看到了宽容之美,也看到了法律与道德的共生之美。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把法律和道德人为地割裂开来,所谓“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当一件事情违反法律时,人们一般不会逾越;但当一件事情不违法却违反道德时,人们却往往肆无忌惮任意妄为:4月8日,在河南新郑举行的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结束之后,用作祭拜和装饰的鲜花遭遇了千余人的哄抢。(4月9日《成都商报》)从这一事件中,我们看不到对祖先的尊重,看不到为优秀传统的传承,看到的只是贪小便宜,不文明的表现――人们往往懂得遵纪守法却容易忽视道德的约束。

  法律和道德关系本应该是共生的关系:道德是法律的灵魂、法律是道德的卫士,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互动补机制。法律与道德各有优长,也各有局限,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法律所适用的范围与道德相比狭窄得多,而且法的稳定性往往也就是它的滞后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变化万千,用僵硬的、机械的规则,难以取代充满个性色彩的现实生活的“个案”,这就需要道德的补充。如果过分依赖法律,而忽视公民道德的建设,不仅诸如随地吐痰、哄抢鲜花之类的小事永远难以消除,法律也将面临架空的危险。

  可喜的是,我们从李建华“遭劫救匪”行为中,看到了这种法律与道德共生之美。我们相信,李建华的行为不仅会拯救劫匪失落的灵魂,也会让一些人放弃对法律的过分依赖,相信道德的巨大威力。(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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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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