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有摊位,城市有形象
www.fjnet.cn?2008-06-1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一味堵截驱逐,设区的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保持周围市容环境整洁。(6月10日《人民日报》)

  “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一直以来成为许多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城管人员与小商小贩之间的冲突甚至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日前笔者在媒体上读到这样一则新闻,某地城管人员把一位磨刀师傅的木凳等工具扣留了,原因是磨刀师傅拿不出经营许可证,最后造成磨刀师傅手持两把菜刀冲进城管队讨要自己的谋生工具,动刀伤了人。发生这样的悲剧,怪谁?

  “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矛盾的焦点表现在,城管为了城市美化需要取缔小商小贩,小商小贩为了生存甚至养家糊口必须摆摊设点。两种需要正好形成一对矛盾,因此才会时常爆发冲突。没有一方的妥协让步,看来很难找到矛盾的平衡点。

  相比较起来,道理上最该让步的是城管,因为,不论什么样的城市美化,也不可能比人的生存更加重要。我们不是常说,最大的人权是生存权吗?人们为了生存而在城市摆摊设点被禁止,实在没有道理。

  在西方,一些城镇的政府广场往往兼有市场的功能。德国莱茵河东岸一个叫“林兹”的小镇,市政广场让小商贩占领得水泄不通,甚至连镇政府大门口也不例外,有位摊主就把镇政府大门堵了一半。城管手中拿一把尺子和一个帐本,挨个向摊主们说明需要交多少市场管理费。德国摆摊讲规矩,以尺子量出摊位大小收管理费。这些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小贩有摊位,城市有形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要审议出台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为小商小贩留下合理空间,从政策法规上保证小商小贩的合法权益,是明智之举。体现了城市良心,展示了城市人性化形象。一座城市,其内在形象比外在形象重要得多。

  只要认为小商小贩在城市出现是合法合理的,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对于随意摆摊,城市可以统一规划;有的摊点不规整,城市就免费提供统一的制式摊位;如果实在需要“营业执照”,城市可免费为小贩发放,如此等等,只要城市能够意识到保障小商小贩摆摊是自己的责任,办好这件事就不难。“大盖帽”管不住“小草帽”的难点其实就在于,一种合理的行为在城市出现,却遭到城市不合理的行为来取缔,能不发生矛盾吗?(赵光瑞)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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