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打警察18分钟说明什么
www.fjnet.cn?2008-06-23?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18日凌晨,扬州一男子将私家车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派出所值班民警詹朝龙接警后前去劝止,不料这位自称“新加坡投资商”的男子却大施拳脚!因为只是一般的矛盾纠纷,为防止事态扩大,“特种兵”出身、曾两获全国散打大赛亚军的詹警官保持高度克制,在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凶恶男子面前始终未还手,直至被打得昏倒在地。直到21日,身受重伤的詹警官经抢救治疗才被转入普通病房。(《扬州晚报》6月22日)

躺在病床上的詹警官对自己受伤并不后悔。学涛 陈咏 摄

  对那位功夫了得,但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民警,要表示敬意,在不时发生警察打人或粗暴执法“故事”的背景下,詹警官能如此忍耐,让我们看到一种可贵的品质。当然,面对如此本来就无理,还要拉大旗做虎皮并无法无天的行为,是否值得如此忍让,还是可以讨论的,毕竟那所谓的“新加坡投资商”本来就是冒牌货,而且,就算他真是新加坡投资商,就可以如此对待制止他做损人利己的事的警察吗?面对如郭某那样的恼羞成怒、丧心病狂、丧失理智、“发了疯似”的行为,“骂不还口”也许是对的,但“打不还手”,也许就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甚至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牺牲,因为那可能危及民警的生命安全,所以,遇到类似的事时,掌握好分寸及早制服他,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那个“新加坡投资商”竟然那样对待一个制止他堵别人路的警察,说明他完全是一个素质太低、没有法制观念的人,是一个流氓无赖,是典型的当代沷皮牛二。面对警察,无理的他都可以那样撒沷,当他有理时,当他面对一般老百姓时,会是怎样的情形?这样的人,既然他敢于挑战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敢于那样打着“新加坡投资商”的旗号就对警察疯狂地施暴,是不是也说明在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外商、对于大款们采取了一种过于放纵的做法?将他们看成是财神爷、救世主,高举到规矩之上、公德之上、政策之上,甚至法律之上,让他们享有了太多太出格的待遇,将他们惯成了“我是外商我怕谁?”、“我是大款我怕谁?”的德性,因此,习惯于享受“非国民待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根本不把规矩、公德、政策、法律看在眼里,反正如果做了出格的事,被逮住了,自有实权人物出来为他们说话,最终不管做了什么,都不会付出代价?笔者认为,如今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看看一些所谓的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都做了什么样的伤天害理、法纪不容的事,可他们依然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反而是揭发他们的人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而原因就因为他们手中有一个或大或小的企业,在当地小有名气或大名鼎鼎,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于是,他们成了特殊的人物,实际上拥有了一种“免罪牌”,可以为所欲为,以至于经常捅出漏子,但政府部门,为了当地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为了当地税收的节节攀升,为了当地的GDP的不断成长,明明知道那些有钱的“大爷”们会得寸进尺,会贪得无厌,会胡作非为,但认为为了“顾全大局”,对那些人做出一些让步是值得的,从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奍虎为患,甚至弄得不可收拾。相关政府官员们面对如此窘境,是不是该换个角度来看问题了呢?那样做的结果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得不偿失?(陈家沛)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