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乐》收费不是发死人财
www.fjnet.cn?2008-12-0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日前有律师称,中音协决定要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收费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格,也就是2元每年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12月5日人民网)

  这一报道立即引起了非议,有人说中音协的此一收费是“霸王费”,有人说这是中音协在发死人财。有这些非议很正常,一曲免费放了50多年的《哀乐》,突然要收费,总有人一时心理上难以接受。中音协制定的这一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自然可以探讨,但《哀乐》收费无关“霸王”,更不是发死人财。

  其一,《哀乐》是文化产品。早在几年前,作曲家罗浪就与中音协签订了相关委托书,把自己所有的作曲作词打包,委托中音协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哀乐》是罗浪的作品,那作为受委托方的中音协,就应该向殡仪馆收取相关费用。在过去的50多年里,《哀乐》在中国各大小殡仪馆一直免费播放,有历史的原因,也有中音协失职的原因。现在,中音协是否索赔过去未收取的费用,先不去考虑,既然已经意识到《哀乐》应该收费,那就须从现在开始停止免费播放。

  其二,葬礼播《哀乐》交费合情合理。按习俗,葬礼上的文化消费,不止播放《哀乐》一项,比如,有的办丧事的家庭,就请吹鼓手。葬礼上其它的文化消费不是免费,《哀乐》播放也应该收费。

  其三,《哀乐》收费无关殡葬业暴利。如今在一些地方,丧葬费用高得惊人,这主要是因为殡葬业一直处于垄断经营状态。由于没有竞争,运尸费、火化费等漫无标准,一个进价几十元的骨灰盒,售价更是高达数百元、上千元。与此类收费相比,《哀乐》“2元每年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确实没有离谱。《哀乐》收费既与殡葬暴利无关,也不会导致“死不起人”。

  庆生有“祝你生日快乐”,迎亲有“喜洋洋”,丧葬播放《哀乐》,情绪不一样,道理却相同。我们不能为听喜歌、放喜乐,高兴地掏腰包,而一听《哀乐》就悲伤得忘了《著作权法》。(张铁鹰)

    争鸣>>>哀乐收费,中音协开始向死人要钱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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