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落选者,为何走不出"黎明前的黑暗"?
www.fjnet.cn?2009-02-1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2月8日,陕西富平县曹村镇小贾村发生一起家庭悲剧,44岁的村民赵某不堪沉重的家庭负担走上极端,在当日凌晨2时许,趁女儿和儿子熟睡时下手,先掐死儿子,后用切面刀杀死女儿,随即用切面刀自杀。(2月10日华商报)

案发地点

  每每看到此类新闻,心头不免揪紧一阵,反思一番。常言说,生命诚可贵,虎毒不食子,是什么让赵某在草率地处置自己的生命同时,还要“捎带上”他的一双儿女?

  通过报道,我们看到,赵某性格内向,精神抑郁,不善与人沟通,遇到问题也就难以排遣,而这只能是致其死亡的表象原因,更为深层的原因,是其生活陷于困境:没有文化,没有特长,妻子也只有几百元工资,以这样的收入来维持一家四口生活,供养两个孩子上学,显然勉为其难。但有村民说,赵某的孩子即将可以外出打工,帮助其分担家庭负担了,因此赵可谓处于“黎明前的黑暗”时期,只要朝远看一点,就可以化解,因此,笔者以为,他参加的两次竞选并失败,才是造成他自杀的根本原因。赵先后参加了村委会副主任和村支书的竞选,但两次都失利,这让他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使他最终没能熬过这个“黎明前的黑暗”。

  按理说,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像赵某这样生活窘困者应该适时得到帮助,但由于基层“反馈”机制不尽灵敏,生活困难者难以被及时发现,时常得不到相应救济,当然,在赵某及其儿女死亡后,当地民政部门送上的四千元丧葬补助算是一次例外。在这种情境下,当赵某在参加村委副主任和村支书竞选失败后,感到前途渺茫,信心全无,如果再受到冷嘲热讽,精神上难以承受,选择自杀似乎就是一个最好的归宿了。

  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说过,“如能善加利用,生命乃悠长”。这话更多地是对当事者所说,虽然赵某已逝,但斯言同样有教益,因为,农村中类似赵某这种生存状况者并不在少数,它警省和倒逼我们,不能只做旁观者,只在悲剧发生后来几声惋叹,做一点补救,而应该对生活在社会底层以及像赵某这样的落选者多些人文关怀。试想,如果村里能及时发现赵某经济上的困难,及时给予相应救济,在竞选失败后,组织上能给以适时的关爱,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经济上支持,这种悲剧还会发生吗? (叶传龙)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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