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的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
方案中说,到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两项医保的最高报销水平(即“封顶线”)已经锁定,为人均收入的6倍。(3月14日 《经济观察报》)
以笔者所在的武汉一所国家211重点高校为例,计划内招生的大学生在医院看病,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时,只需要负担所花费用的10%。但是即便如此,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了大病,绝大部份的医疗费用还是靠学生家庭自筹。比如,在2006年和2008年,笔者所在高校接连出现两起学生患白血病的病例,高达30万元的基本手术费用对于这两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想对于普通医保覆盖群体来说,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在于,他们本身并没有工作,其四年的教育、生活费用基本上全靠家庭供应,倘若再让大学生自己缴费参加医保,最终增加的仍然是他们家庭的负担。早有媒体的调查数据显示,供应一个孩子去上大学,已成为城镇普通家庭和农村家庭最大的消费支出了。
此外,大学生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也还仅仅是基本医疗保障,一旦出现在校学生得上了大病,如果仅仅靠学生自己的家庭去自筹也显然是不现实的。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08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依据新医改的最终方案,则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封顶线是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6倍,即为94,686元。而这9万多元相对于笔者所言的那两位需要基本费用30万的农村学生而言,显然是杯水车薪。
笔者认为,针对高校大学生这样的群体,应当切实明确政府、学校、家庭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责任。并且建立一套有效的救济机制,以便可以调动民间、社会、媒体的力量,去尽最大的可能挽救生命。此外,学生在校期间,不论是公费医疗还是自费加入医保,其医疗服务的水平,药品用药都应该有所保证。
新医改方案,确立了政府在为国民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时,所应负有的责任,是政府本位的回归。但是,建立国家层面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是大而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切实考虑到各种群体的自身情况与其切实需求。尤其是作为普通民众更为担忧的大病的预防与治疗问题,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更需要以一种合理的制度保障,来调动起社会各界的力量,重视民间社会涌现的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模式,在给予必要的监管与监督时,来大力盘活民间的救济力量。(王海越)
(责编:刘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