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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盖学术抄袭竟有如此妙着
www.fjnet.cn?2009-08-05 16:56? 熊丙奇?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的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某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论文集,并删除了该文。在该学术会议结束半年之后的今年7月底,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一封电子邮件,举报周祖德、谢鸣抄袭。这一学术不端事件方才曝光。(中国青年报8月4日)

为掩盖学术抄袭,学术出版物可以任意删改,可谓闻所未闻。按照国际惯例,学术出版物在发现刊出的文章有抄袭、造假等不端行为之后,通常采取的办法是发布声明,撤销抄袭、造假论文,以告知学术共同体:由于自己的某些过失,发表了不该发表的论文,同时宣布论文的作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如果说学术会议主办方为了让会议正常举行、不受“干扰”,在会议期间暂时不张扬抄袭事件,尚可理解,但在会议结束之后,会议主办方仍不把相关人员的抄袭行径告知其所在机构,就说不过去了。据报道,大会主席、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李斌和大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理工大学教授陈定方,曾一同找到周祖德本人,提出了论文抄袭问题,而未以公函的方式告知武汉理工大学——鉴于周祖德的校长身份,此事应告知该校的学术委员会以及该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学风道德建设委员会。

同样按照国际惯例,学术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纯净学术环境的责任。对于收到的论文投稿,审核专家在阅审时若发现抄袭,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组织者不但要告知本人,而且还要发函给其所在学术研究机构,对作者的抄袭、作假行为进行严惩。有的学术基金机构,本身就直接对在申请学术基金过程中的造假者(提供假成果、抄袭他人学术观点)作出处罚,比如取消申请该基金资格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抄袭论文没发表,就不是抄袭”是这起学术不端事件的核心要素。担任大会秘书长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吴波反复强调一点:周祖德、谢鸣的剽窃论文,并未收录在最终版本的论文集中。他的这一说法,也得到当事人谢鸣的“共鸣”,说他的论文“不算公开发表”,而且,他们所采取的论文发表“机制”是:论文投稿时,导师不审核,最终要发表时,导师才进行“严格的审核”。但是,根据基本的学术常识,当论文成稿投递出去之际,抄袭的事情已经确立,这与论文是否正式发表无关——有的论文有可能就是被审核专家查出抄袭而不予发表,但抄袭者不能由此逃过惩罚。

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这起铁板钉钉的抄袭事件恐怕将成为永远的秘密,而即便是现在,这起事件能否得到正常的处理,也还存在很多变数——置身当前的学术环境,该校学术机构完全有可能同样作出“不算抄袭”的裁定。另外,当事学生谢鸣已经把责任揽在自己头上,表示论文是他写的,他的导师周祖德对此并不知情,只是基于“惯例”,在论文发表时把导师的名字署在第一位……

一起明白清楚的学术不端事件,却闹出这么复杂的遮掩程序,上演了这么荒谬的剧情,只能说明学术共同体正被利益共同体肢解,学术规则正让位于利益规则。而结合最近几个月层出不穷的类似事件来看,加大惩治学术造假的力度已是迫在眉睫。(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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