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天天语录 > 正文
相似的行为,迥异的处罚,“狗日的”比“操”高贵?
www.fjnet.cn?2009-08-27 17:11? 北京乔志峰?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西钦州一原告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发现有人在诉状上写下“狗日的”等不雅字眼。经查是钦北区法院一名副庭长所为,法院对他批评教育了事。此前,深圳一男子因不服判决,在上诉书上写了一个“操”字,被法院以“使用粗俗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为由拘留15天。

———相似的行为,迥异的处罚,“狗日的”比“操”高贵? 北京乔志峰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