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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
www.fjnet.cn?2009-10-29 16:34? 胡泳?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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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问

大多数人永远是沉默的

提问四:胡老师,我是您博客的忠实读者,我是一个律师。我做案子的中间,或者看网络事件的时候,有两个案件有很多的讨论。一个是许霆案,第二是成都的交通肇事案。这两个案子我都写了文章,我认为许霆构成盗窃罪,结果我受到了巨大的攻击。我在想,这样的案子出现在网络上面,这么多人表达的其实与法律没有任何关系。最后还影响了判决结果。作为一个法律人来看,这样的公共讨论,我觉得是左右了法院的判决。不懂法的人实在太多了。我想听听胡老师的建议和看法。

胡泳:你提了一个古老的问题,从张金柱开始就有,就是媒体监督会不会影响司法公正。包括深圳机场女工梁丽的事件。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我和何兵老师刚刚接受《时代周报》的采访,叫《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并不天然矛盾》。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在那个采访里面都体现了。你可以到我的博客里面看一下。

提问五:你刚才说到网络在中国的普及率也是有限的,那么,请问,网络民意能否代表真正的民意?另外您刚才说自恋是这个时代的症状,这是否是值得商榷的?是否是精英分子的一个自以为是的洞见呢?

胡泳:有可能。当然我说自恋是这个时代的症状,不是从一个实证的方法,是从人文的角度讲的。不过,在美国有一个研究,青少年里面,通过一系列的指标分析青少年的自恋倾向,这么多年是否在增加?这个是有很明确的实证研究的支持。在中国,你说的很正确,如果我们定义中国人是否自恋,这需要实证,尤其重要的是需要对青少年的实证,而我本人没有做这样的实证,因此,这个说法是一个人文角度的判断。

第二,网民是不是代表中国的民意?其实我要讲的第二部分的讨论中有,但是因为时间问题没有展开。我的观点是网民也不能代表中国的民意。你用网民代表中国民意,有点像用城市里比较富裕的小区代表城市。但是,也不能说因为网络民意不是完全精确的中国民意的反应,而说网络民意是不重要的。王小波说“沉默的大多数”,大多数人永远是沉默的,少数人的喧哗力量以及他们喧哗的声音绝不可忽视。你从网络上可以看到绝大多数是潜水员,发言的人永远是极少数。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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