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火拼”的困惑,中国教育如何求解
教育部大概也意识到了教师不敢管学生的问题严重性,所以在09年8月重申了笼统的“批评教育权”。但正当大家翘首以待有关细则出台时却没了下文。其实,我认为教育部也有它的难处,因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修改前,教育部是无权制定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规则的。
说来说去,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先提请全国人大考虑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个别条款,然后教育部再制定出教育惩戒权的细则和探讨教师如何用好它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也许有人会担心有了教育惩戒权学生会遭到老师的伤害,我认为这是杞人忧天。教师并不是学生的敌人,教师和学生的利益目标是一致的。有了教育惩戒细则,对未成年学生中的个别害群之马会有震慑力,对个别老师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也是一种制约。此时,再倡导教师多用赏识教育,倒可能激发学生的感恩心态,使师生互敬互爱的感情得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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