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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夫妻互查财产或是个伪命题
www.fjnet.cn?2010-01-14 18:01? 朱四倍?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自广州公布“夫妻双方可互查财产已立法”的消息后,奥一网友郑凡日前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呼吁深圳更应该为这一制度立法。昨日,郑凡表示,他的这项提议已经获得响应,曾被由倪萍主持的云南卫视《民生大议》节目邀请到现场开展讨论。(1月12日 《南方报业》)

尽管“夫妻双方可互查财产”有一定的现实基 础,但是,当笔者看到“广州都有立法,深圳就应该立法”的理由时,不仅感到哑然失笑。难道立法上我们也要奉行“你有我也要有”的逻辑吗?奥一网友郑凡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呼吁深圳立法允许夫妻互查财产的主要原因除了广州的示范效应外,还有重要一点就是:深圳婚姻出轨率比广州高。

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些理由都不能构成促使一项法律出台的原因。道理很简单,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夫妻财产制,都不是立法者随心所欲地任意规定的,它是特定的社会制度、社会经济条件和妇女地位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集中反映,同时,还受着诸如立法传统、风俗习惯和其它思想、文化因素的影响。对“夫妻双方可互查财产”来说,是同样如此的。

法律来源于生活,更重要的是法律要走进生活。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关系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对夫妻财产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设置合理的夫妻财产制度,无论是对夫妻个人、家庭和社会利益来说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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