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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亿元户掩盖不了拆迁户的权利困境
www.fjnet.cn?2010-01-26 11:24? 毕舸?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因此,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没有住宅完善确权和登记发证,居民就少了一道法律上的“护身符”。诸如处理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办理房屋的翻改建、法院的司法判决等,他们无法获得完善的住宅确权和登记发证资料为法律凭据。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完善确权和登记发证缺失,已经成为农民私有财产管理的制度障碍。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农民私宅可以经确权发证后,顺利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租赁、抵押,由不动资产变为资本流向社会,也许就不会存在那么多至今仍然屹立的“城中村”,规范的市场交易能够逐步消化掉那些“城中村”。我们同样可以假设,如果农民真正拥有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的产权,他们在拆迁过程中就拥有了与地方政府、开发商对等的博弈能力,不仅可以依法享有城市化进程的经济收益,而且同样有助于城市改造进程的顺畅——— 农民不担心因为权利不足而导致拆迁博弈代价大于收益,也就不会成为所谓的“钉子户”。

目前,由于以往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没有完善确权,因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缺乏,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农民贫困的一大原因。如果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完善确权和登记发证手续,使农民的合法宅基地上市流转,显然是落实农民财产权利之举,有助于农民摆脱权利贫困。“10个亿元户”不能掩盖拆迁中的权利困境,正需要公共决策者以更大的魄力与决心去破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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