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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放弃对重症女婴的治疗
www.fjnet.cn?2010-02-08 08:42? 杨健?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原题:守住爱的信心

要么缺少经济实力,要么缺少坚忍精神,那些被迫放弃孩子生命的人都是弱者,比患病的孩子更脆弱的弱者,更需要社会各界对症下药的帮扶

莎士比亚真是伟大。400年后,“To Be or Not to Be(活着还是死去)”这个著名的问句,依然敲击着那么多人的心灵。

近日在天津 ,一个还未满月的先天性无肛女婴被送到临终关怀医院,等待死亡。她家里30多名成员经过认真讨论,决定放弃对她的救治,并拒绝让渡监护权。理由是:不希望她遭受治疗的痛苦,不希望她面对未来漫长的残疾人生。

儿童救助志愿者赶赴天津将孩子“抢”到北京接受治疗。然而这一次,舆论呈现出来的,不再是对孩子父母和家人一边倒的谴责。网友们在网络论坛里展开激烈交锋。一项调查显示,55%的人希望“不要放弃可怜的孩子”,30%的人认为“这是伴随终生的痛苦,志愿者无法对孩子终身负责,理解孩子家人的选择”,另外15%的人则说,“如果不能治好,还是让孩子少受点罪”。

从数据看,这真是一场旗鼓相当的争论。匿名的网络,给了大家坦露心迹的机会。在这场真心流露的论辩中,不再只有“暴走妈妈”移植肝脏挽救儿子时“感动中国”的泪水,也不再只有“甲流患儿”被家人遗弃沟渠时铺天盖地的唾弃。每个人感同身受地将自己放在孩子父母的位置,思考那个沉重的问题——活着还是死去,争取还是放弃?

从内容看,这真是一场包罗万象的争论。法学家说,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社会学家说,“房奴”、“孩奴”,当代中国社会事业建设的滞后,令不少人对自己即将承担的生活责任和社会责任心怀恐惧。历史学家说,“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儒家文化的旧传统遗风犹在。伦理学家说,无论如何,每一条生命都享有有尊严地活下去的权利……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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