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干部招工的双重职能错位
www.fjnet.cn?2010-03-04 08:54? 刘楚汉?来源:潇湘晨报
我来说两句
为解决招工难题,广东河源市高新区给每一名干部职工都下达了招工任务。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要介绍工人100人以上,科室负责人每人10人以上,普通干部职工每人负责5人以上。(3月3日《广州日报》)
春节之后,各地陆续出现“用工荒”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对探求解决之道的讨论。想不到,这个问题在广东河源却变得如此简单。直接把招工任务下发给干部职工,按照级别高低分配招工人数,粗略估算一下,一下子就可以解决数千个招工名额。遗憾的是,如此乱“挂钩”至少暴露出了当地政府的双重职能错位。
其一,公权归公权,私权归私权。也许,解决“用工荒”,让所有企业都能开足马力搞生产,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自然会惠及每一位普通百姓。不过,这并不代表每个个体公民具有为企业招工的义务,哪怕是机关干部也不例外。以政府的名义强制干部职工为企业招工,无疑是公权力对个体私权一次赤裸裸的侵犯和损害。
其二,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出现招工难的并不是河源一地,抛开在春节刚过的特殊时段,当地短暂的招工难是否代表了“用工荒”不谈,即便当地真的出现了实质性的“用工荒”,如何调节?从根本上来说,这也是一个属于市场范畴的问题,理应由企业通过提高工资、增加福利、调整产业结构等市场性手段进行调节。事实上,许多地方也正是这么做的。然而,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干部职工必须招工,实际上已经跨越了行政管理的底线,而涉嫌对企业经营直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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