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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www.fjnet.cn?2010-11-29 09:39? 何亚福?来源:光明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24日《长江日报》报道:昨日,网上曝出一条“韩寒生女”的消息,顿时引发关注。记者第一时间联系韩寒好友询问真假,她证实了该消息确为真相,韩寒女友金小姐的确于本月17日在上海某医院产得一女,而韩寒也一直陪伴在女友身边照顾她。至于韩寒是否属于“未婚生女”,其好友表示,虽然现在没有正式公布消息,但周围亲属朋友都已默认两人的夫妻关系,而韩寒本人为了照顾女友的感受,希望不要张扬,一切以低调处理。

韩寒生孩子,是他的私事,我本来对此不感兴趣;然而,“未婚生女”这四个字,与计划生育有关,因此我不由得关注起这件事。我在网上搜索到周碧华写的一篇题为《韩寒已有女儿的可信度有多高》的文章说:“未婚当爹符合韩寒的性格。韩寒是个什么角儿?都知道他虽然骨子里希望有个传统的家,但行为上是反叛的。这个连大学文凭都不要的角儿,可以成婚但不一定要领那结婚证,在他眼里,结婚证只不过是一张纸。因此,只要双方父母默认了他们的关系,成了事实婚姻就行。他不大张旗鼓地举行婚礼,也多少考虑了女性读者的心理感受。”

当然,也有可能是韩寒和女友已领了结婚证,只是没有公开而已。如果韩寒真的是未婚生育,那么显然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可见,如果韩寒未婚生育,那么按照计生政策,上海计生部门应向韩寒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为按2009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这笔钱对于韩寒来说虽然是九牛一毛,但却意味着他受到了计生处罚。

我一向反对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在2010年2月还在人民网E政广场提交了一个E提案《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然而,如果韩寒真的是未婚生育,并且上海计生部门向韩寒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将会感到十分高兴!事实上,我并非幸灾乐祸,更不是支持计生政策,而是因为:

第一,虽然计生部门近年来掀起“处罚名人富人超生”的高潮,但事实上,计生政策只对小名人、小富人有约束力,而对大名人、大富人没有什么约束力。以韩寒的名气,计生处罚对他当然不会有多大的实质伤害;然而,如果计生部门向韩寒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这件事必将成为公共事件,促使更多人关注计划生育问题。

第二,我在2009年7月写过一篇正话反说的文章《韩寒应该认真学习计划生育理论》,其中一个目的是想用“激将法”促使韩寒关注计划生育问题。现在看来还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如果计生部门向韩寒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将会促使韩寒更加关注计划生育政策,写出更多质疑计划生育的文章(韩寒以前已写过几篇文章质疑计划生育)。

2010年6月2日金羊网报道:之前有消息称,韩寒于今年五一期间和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对此,韩寒表示没有此事,并称如果真的有结婚的消息会告诉大家。不过他却意外在台上表示希望将来可以生三个孩子,因为喜欢罗大佑的歌曲《野百合也有春天》,所以三个小孩的名字也想好了,分别叫“韩小野”、“韩小百”和“韩小合”。

如果韩寒的生育意愿真的是三个孩子,那么他迟早是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除非:一,他到国外生孩子;二,不久的将来,中国取消计划生育。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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