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11时30分左右,河南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长谷某酒后驾驶公车,在该县洛宁县涧口乡政府所在地以北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将5名正在赶路的13岁至16岁花季少年撞倒身亡,并企图驾车逃逸。日前,谷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12月7日 东南网)这起“12·5特大交通事故”警示我们:如何防止一些官员沦为“马路杀手”,确实应该引起重视了。
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各地屡屡发生,仅今年就发生多起:6月1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设局干部李建宝驾驶一辆华泰特拉卡越野车,在316国道汉滨区恒口镇商贸街将一男子撞死并驾车逃逸;7月23日晚,都江堰市政府副秘书长蒲建雄驾驶一辆一辆黑色本田雅,撞上一辆停在路旁一辆奥迪车,将一名正准备上车的饭店年轻女职工撞死并驾车逃逸,后投案自首;9月26日,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公车陪领导到景区游玩途中,由于操作失误将路边的3个行人撞死,63万元赔偿金中,本人出15万元,县气象局支付28万元,南阳市气象局支付20万元……
众所周知,公车是严禁私用的。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部门也是三令五申,但一些人却当作了耳旁风。对此姑且不论,仅就领导干部亲自驾车就值得研究。领导干部自己驾车之所以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比较高,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在于驾驶技术不熟练。领导干部开始学车时,虽然训练时间少、操作不熟练,但往往因为其身份特殊,很容易在交管部门的“关照”下取得驾照,根本达不到上路的要求。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由于反应不及时和处置不当,就会酿成交通事故。其次在于疲劳驾驶。领导干部由于工作繁忙、应酬太多,本来就很疲劳,加之平时亲自开车少或酒后驾车,极易在驾车时发生问题。此外还在于精力不集中。一些领导干部所以甩开司机亲自驾车,还有一个便于进行“私密活动”的问题。由于生怕被别人发现,心情忐忑不安,精神无法集中,难以保证不出事。
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约在8至10万人,其中领导驾车酿成交通事故的比例当然并不高。然而,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加之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不仅违反了规定、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本人也因此毁了前程,同时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但愿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刹住领导干部公车私驾的不正之风,以防官员成为“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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