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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童丐是愿景尊重现实是起点
www.fjnet.cn?2011-02-15 08:47? 沈彬?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事实上,如此激进的“禁童丐”手段,实际也并不存在,包括于建嵘教授的立法建议中,也没有这些内容。于教授主张加重现行的《刑法》中的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等罪的量刑,并没有将“父母带子女乞讨”作泛刑罚化处理。相反,他主张由国务院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在救助方面,民间的NGO应积极介入,李连杰的壹基金也打算成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童丐,不会因为法律的禁止而自动消失,全社会的关爱却能让他们的数量减少。

这次公民行动的初衷,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而不是希望唤醒利维坦巨兽。在这个问题上,各方没有矛盾;争议的核心无非是具体措施的缓急。所以,宝贵的舆论空间,没有必要浪费在细枝末节的无谓争论上。我们应相信社会进步的力量,并以各自的方式共同为之努力,这才是公民行动的意义所在:君子和而不同。首先,公民行动有助于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更“给力”,包括完善义务教育、救济残疾儿童、严打拐卖犯罪以及建立国家级寻子系统等等。同时,问题的解决需要民间力量的积极配合和介入,包括热心公民“随手拍照”、成熟NGO的参与和技术支持等。

国人每每惊羡于外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之完善:父母不尽责任,警察可以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孩子会被带到福利机关,得到妥善照顾。这一切使儿童辍学、被拐卖、被迫行乞成为不可能。

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走,就永远停在原地;走,就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只要我们坚守法治、坚守尊重现实的共识,一起努力,声音未必整齐,但一定会在“力的平行四边形”机制下,向共同的愿景前进。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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