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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公开需破三个认识误区
www.fjnet.cn?2011-08-04 18:48? 张玉胜?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共中央办公厅等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提出要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和调查处理结果,各级行政机关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8月3日《新京报》)

时下,政务公开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实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公开,更成为考验社会管理者的民主意识、开放胸怀、危机公关和舆论引导能力的试金石。

在当前社会矛盾交织、网络媒体发达、突发事件增多的现实背景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及时出台《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和服务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尤其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客观公布重大突发事件的进展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的要求,无疑会对各级政府规范政务公开、提高新闻执政力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突发事件又被称之为“危机”,而“危机”在《韦氏词典》中的定义是“变坏或变好的转折点”,由此可见,“危机”具有危险和机遇的两重性。重大突发事件关乎社会稳定、体现民意诉求、反映利益博弈,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应对,妥善处理。鉴于多年来各地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笔者以为,作为当代政府领导者,要成功实现变“危”为“机”的向好逆转,必须破除在危机公关中的三个认知误区:

一是竭力封锁消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一些为政者首先想到不是尽快澄清事件原委,而是如何封堵消息,千方百计不让公众和上级部门知道,有的甚至不惜采取行政或司法的手段强行干预。比如隐瞒不报、下达“封口令”、追查“泄密人”、堵截关押上访者等等。剖析事发地政府的公关思维,大体有出于维护当地形象、防止家丑外扬、内部摆平冲突、逃避问责追究等方面的私利考量。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回避绝对自然的东西意味着加强,而且是以最变态的方式加强”。在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先进,传播方式日趋多元的现代社会,任何对“坏消息”的封堵都无济于事,甚至适得其反。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信息如果不是来自官方而是来自“小道”,只会让政府失去“第一时间”的舆论掌控权而身陷被动,这绝对是愚蠢之举。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主动公开,变堵为疏。

二是奉行鸵鸟政策。面对突发事件,一味信奉“沉默是金”、“言多必失”和“后发制人”的信条,任凭舆论质疑、媒体轰炸,我自岿然不动,一概不予理睬。比如,拒绝采访、拒接电话、设“空城计”等等,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究其原因,也许出于两方面的顾虑:一是无话可说。由于事发突然,真相不明,无从说起,担心说多了反而不好。某地一位市长就公开表示,不接受采访我没有责任,一旦说错就是我的责任;二是不屑一说。对突发事件缺乏应有的敏感和警惕,认为媒体是小题大做,借题发挥,不予理睬。或者只向上级报告,不向公众说明。其实,政府在突发事件之初的沉默失声,等于将权威的声音拱手让位于谣言和坊间,让政府对危机的处理变得复杂和被动,而“先入为主”是舆论传播的自然规律。

三是一味敷衍塞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人急于息事宁人。或反应迟钝,答疑迟缓,寄望舆论疲劳;或回应寥寥,闪烁其词,企图侥幸度关;或固执己见、自说自话,你不信我信。其实,应对突发事件,最好的策略是坦诚。诚意沟通、诚恳表态、诚实公开,不玩虚,不掺假、不藏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对于政府来说,越早公开就越主动,越真公开就越轻松,越详公开就越赢众。谎言一旦说出,就必须一个谎言一个谎言地圆下去,累人又毁誉,得不偿失。善对媒体,认真答疑,应该是危机处理者应持的客观态度。网友对《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普遍持肯定和欢迎态度,而真正落实还有赖于各地政府躬身实践的创造力和执行力,人们对政务公开的深化和完善充满期待。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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