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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刑责”能否刹住“生男不生女”的社会歪风?
www.fjnet.cn?2011-08-18 11:37? 吴帅?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本月起至明年3月,我国将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将被取缔,涉案人员最高将追究刑事责任。(8月17日《京华时报》)

按照相关卫生法规,涉及“两非”违法行为的机构与个人,都将可能会受到包括取缔经营资质及行医资质在内的追罚,这并不新鲜。新鲜的是,这一种“涉案人员最高将追究刑事责任”的新表态。它能否因此就刹住“生男不生女”的社会歪风?有可能依旧是不明朗的。

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会把板子打在医院及医生们身上。其实,这有可能是无比冤枉的。随着对医院及医生的管理越趋严格,违法成本越来越高,绝大多数正规的医院及医生早已经不沾染这样的商业行为。毕竟,取缔经营和行医资质并不是开玩笑的,关系到医者们的饭碗。近几年来,真正在背后从事这些违法活动的主体是黑诊所及无行医资质的人员。因为人家本来就没有资质,干脆就在这条道上一路黑到底。

罚款?只怕罚款的力度与速度远远追不上别人赚钱的速度,所以你才会看到这样的怪现状:一边是源源不断地打击治理。另一边是,非法经营在打击中逐渐走向“壮大”。近日,有媒体就调查发现,一个庞大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市场已经形成。在不少地方,从事非法鉴定性别的活动由隐藏变为半公开,由“坐等上门”变为“上门服务”,由本地小范围变为有组织的跨区域大范围作业,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人工终止妊娠,提供“一条龙”的专业服务。

本来,“追刑责”的表达是够有力的,但奈何却又偏偏加上“最高”作为前提,这显然是一条多余的尾巴。这样表达带来的现实语境是,执法弹性很大。在罚款经济流行的今天,某些执法部门会不会以罚款代替刑责呢?

整治的炮口只对准提供服务者,却并没有考虑在制约需求上下力气,这是另一个问题。为什么 “两非”活动猖獗?除了“"两非"现象隐蔽性强的因素在。另一个原因同样不可忽视。那就是一些生育者们对此有蓬勃的消费需求,这种强劲的需求才是产生黑市场的经济根源所在。如果不对生育者的行为也进行必要的限制与追罚,仅仅是在打击整治服务提供者上发力,恐怕成效不会很大。

最后,整治活动还设立了很明确的时间表——本月起至明年3月期间。这否在暗示,过了这段特殊时间,执法的力度就会下降?由此,会不会引起这种违法行为报复性的反弹?这也格外令人担忧。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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