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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锦旗何时才能有所作为?
www.fjnet.cn?2011-09-05 16:49? 郭杨阳?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沈阳市民送工商“不作为锦旗”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沈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委托铁西工商分局有关领导积极与举报的消费者进行了沟通和处理,消费者表示理解。而当事所长刘新表示: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评论,让他压力非常大。这几天,他请假在家,进行反省。(9月4日《广州日报》)

“不作为锦旗”事件终于有了结果:一方面,工商局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处理、表现出了解决问题的诚意;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你好、我好,似乎“皆大欢喜”。但如果就这样以当事人请假回家反省为结尾,依然令人难以释怀。

近年来,锦旗事件层出不穷——最为典型的:前有锦旗哥“不为人民服务”,现在又有了“行政执法,不作为奖”。可以说,不管形式如何五花八门,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弱势群体走完正规渠道,维权而不可得后,才采取的一种行为艺术般的无力控诉。可以说,所有这些负面锦旗,都是“不作为锦旗”。

但是,又有哪个“不作为锦旗”实现了其初衷,达到了鞭策当事者有所作为的目的?民众送这些锦旗一方面是出于无奈,但更多的也是出于权益得不到维护、走正规渠道维权而不可得的愤怒,是对一些机关单位慵懒、渎职的义愤。冒着种种风险,送出锦旗恐怕不仅仅是要求当事人、当事机关单位就事论事地给出一个解释,一份答复吧?

诚然,“作为”与“不作为”是两个抽象的概念,甚至于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作为”与否,就会得到不同的评判结果。但是,保障群众的法定权利、履行管理部门的职责,则是机关单位有所作为的基本要求。那些涉及到“不作为锦旗”事件的机关单位,值得反思一下:到底有没有在常规工作中维护好群众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而当事机关单位的上级部门,也应该从这些事件中窥探到督促下属机关积极、有效履职的契机,从根本上拿出改革、敦促下级履职尽责的方案。

但令人遗憾的是:“锦旗哥”最终得到的劳动部门回应是:“这个基本上很难”。收到“不作为锦旗”的工商所所长,也由于未查出工商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沈阳市工商局未对其进行处分。

或出于无奈、或出于义愤的锦旗事件,不能仅仅当做一个新闻事件一过了之,也不能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批评一下,或者让其回家反省就了事,应该看到事件背后,那种积聚着的对权利命运的不满。否则,这次是锦旗,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了。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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