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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岂能随便“开膛破肚”?

www.fjnet.cn?2011-12-26 10:34? 玫昆仑?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近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获悉,即日起,市区65条主干道、18条次干道、90条支路以及4条小街巷,都被列入禁止随意破路挖掘的名单,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破路。(12月26日《海峡都市报》)

时下,在城市建设中有一个怪现象:一些修建不久的马路、人行道,常常会被人挖过来挖过去。如有一条刚刚度过“满月”的新建马路,又被人从中间开挖,挖了个“狗窦大开”;还有的一处十字口路段一年内竟然被5家单位反复挖了铺,铺了再挖。好好的一条城市道路,动不动就开挖,既影响了车辆通行和市民出行,也影响了人们的观瞻。这种现象,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开膛破肚”。

按理说,城市道路建设应该有一个整体统一的规划。因为城市建设中的“先规划,后建设”,这个基本常识,政府有关部门不可能不懂吧?然而,城市道路重复施工,经常“开膛破肚”,不能不说从中暴露出了城市管理部门在城建规划工作的不科学、不完善,也折射出了有关职能部门责任意识的缺位。试想,如果在规划建设道路上考虑得全面一点、周到一点、超前一点,多想想未来,留有余地,新建道路随后会“开膛剖肚”吗?正由于规划不科学,或缺乏前瞻性,眼光太短,加之监管不到位,以致新建道路“开膛破肚”成了家常便饭。今天,自来水公司来铺设水管,明天电信部门来埋电缆;后天燃气公司来铺设管道……哪个部门想挖就挖,想挖多少天就挖多少天,哪管市民出不出行,哪管交通堵不堵塞?殊不知,城市道路是为人民而建的,是否“开膛剖肚”,理应尊重民意,满足民众需求;否则,就是对人民群众正当权利不负责,甚至是一种侵犯。

其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既然是“民心工程”,政府部门的行为就应该暖民心,方便民众。否则,经常给道路“开膛破肚”,出现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和谐音”,不仅是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问题,而且是影响城市形象,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之需求的问题,更是不能体现出政府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为民理念的大问题。看来,是该为“开膛破肚”好好把把脉了。毕竟,只有把准了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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