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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元宵做慈善,这算哪门子慈善?

www.fjnet.cn?2012-02-08 15:08? 陈小二?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最后,城管不清楚公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常言道,不问自取,视为贼也。哈尔滨市双城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未征得商户同意,有违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强征”了副食店商贩140多袋元宵,这种行为,说到底的确就是“抢”。

之所以出现这种事情,关键还是因为公权力的膨胀。公权力一旦发酵、无法约束,便会像脱缰的野马,不仅会让执法人员变得越来越目无法纪、越来越猖狂,也会造成对法律与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最终让执法人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利用手中的权利,“强征”商铺的元宵,城管工作人员居然表现得如此淡定自若、理直气壮,还自认城管就是个“抢”的单位,这不得不说,公权力已令其膨胀到何种令人发指的地步。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的城管一直在不断采用柔性执法、女性执法等方法来改变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但如今看来,倘若城管对权力本身进行反思与约束,而是利用手中的“合法伤害权”任意行事,日后城管们犯的错又岂是一个“抢”字了得?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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