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崇拜文体明星并非“少儿不宜”

www.fjnet.cn?2012-03-16 15:15? 张立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实际上少年儿童崇拜文体明星也是有选择性的,并非只要是文体明星就崇拜,而是选择杰出的文体明星,是选择那些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文体明星崇拜,比如姚明、刘翔、周杰伦等人,而且也主要是崇拜他们的成功事迹和打拼精神,是学习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而不是崇拜他们大红大紫。更何况在美国,很多领导人、科学家自己也崇拜文体明星,也没人认为这会影响孩子的成长。从这个角度说,少年儿童非常适合崇拜文体明星,并非“少儿不宜”,比如近期在NBA红火的林书豪就非常值得青少年崇拜,他的成功就是一部激励史,如果青少年都能有他这样的精神,何愁不能成才成长。

笔者认为,少年儿童选择文体明星当偶像,无法改变,我们所能改变的是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文体明星,多从文体明星的打拼和努力精神角度引导孩子学习,以他们的成功事迹激励学生,发挥文体领域的榜样力量。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