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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而优则仕”的潜规则应当破除

www.fjnet.cn?2012-04-16 09:20? 张玉胜?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国羽毛球队前女双队员黄穗放弃国内的副处级职位,突然出现在澳大利亚羽毛球队的事件受到关注。经媒体调查,不少有官员身份的运动员,虽然极少履行公务职责,但仍能保留职位。例如田亮作为陕西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长期缺岗仍能保留编制和待遇。(4月15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黄穗事件”的持续发酵,多名前世界冠军被委以“官职”但却在其位不谋其职的状况浮出水面。此种尴尬怪像,不仅折射出举国体制的制度弊端,更是有违干部任用原则、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违法之举,必须依法予以问责和纠正。

运动员为国出征,通过顽强拼搏勇夺金牌的确可喜可贺,社会对其付出的艰辛与汗水予以重奖,比如发给奖金、赠予房产等,当属情理之事,但动辄拿“官帽”奖赏,就显得过于功利和随意。也许,有关部门“官赏”运动员的初衷是基于爱护人才和留住人才的考量,但干部管理有其既定的任用原则和民主程序,随意拿“官帽”作顺水人情,不仅严重冲击了干部任用工作的正当性和严肃性,而且有辱“官帽”本身的尊严和含金量。难道中国的官员已经价如敝帚、多如牛毛到可以随便送人的地步?而“被官员”者“身在其位不谋其职”的不珍惜、不领情、不稀罕,更陷“授官者”以一相情愿、自作多情的“单相思”尴尬。

尽管“被官员”的运动员供职的体育管理部门均属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但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其干部使用当在参照我国《公务员法》的管理范畴。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据此,人们不禁要问,对“身在其位不谋其职”的“官化”运动员,有关部门是如何执行工作纪律并实施年度考核的?处理“挂空职”、“吃空饷”问题,不能止于对失职的“被官员”者的免职和停薪,还应当严肃追究“授官者”用人不当和疏于管理的渎职责任,并让其对随意浪费纳税人钱财的挥霍行为买单。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爱护和留住人才的关键不是封官赐职,而是如何科学合理地用其所长。“千里马”可以驰骋疆场,但用其耕地却未必如牛。金牌运动员心仪赛场,可以夺冠但未必适宜为官。一些运动员对当地政府的委官“不谋其职”明确说“不”,充分表明了他们志向不在官场。拿自己对官本位的热衷度心不在焉的运动员之心,势必适得其反和自取其辱。

运动员“身在官位不谋官职”的尴尬警示我们,“体而优则仕”作为举国体制衍生的畸形怪胎,不仅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伤及社会公平正义、涉嫌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也是导致当事人不屑、“授官者”尴尬、公众质疑的出力不讨好的荒唐之举。破除这种三方生怨、弊大于利的潜规则势在必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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