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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络谣言须“两手抓”

www.fjnet.cn?2012-04-24 22:35? 凌国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月中旬,《人民日报》盘点近年网络谣言,“柑橘生蛆”、“响水爆炸”、“核污染抢盐”和“军车进京”等谣言登上“十大谣言榜”,这些谣言,既有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对公共安全的捏造,而且通过网络技术得到快速广泛的传播,不仅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精神困扰和生活压力,更损害国家形象,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觑,必须慎重对待,依法惩处。

统而观之,谣言的产生具有一定的现实土壤。众所周知,三十年来,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关于如何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分好蛋糕方面,或多或少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盘根错节,纷繁复杂,由此导致的各种利益纠纷也在不断酝酿。尽管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瞩目成就,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旧是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而且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开始有一些新期待新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的与人民群众所期待的,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在主要矛盾仍未缓解的情况下,加上别有用心者的煽风点火,小道消息甚至谣言就产生了。

谣言传播也遵循一定的信息传播规律。信息传播具有内容丰富、形态多样、传播快速和受众巨量等特点,在高度发达的现代互联网技术下尤其明显。影响信息传播的因素,包括信息发布、传播媒介、受众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影响信息传播的质量。信息发布是否及时,传播介质是否合格,传播渠道是否畅通,受众理解是否产生偏差,都会影响信息传播的质量,更别说别有用心者甚至敌对分子故意歪曲事实造谣生事了。因此,抵制小道消息乃至遏制网络谣言,依法惩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须充分遵循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从影响信息传播质量的各环节入手,切实提高信息传播各环节的质量水平,确保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尽量保持原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纵观世界各国打击网络谣言的经验做法,我们可以借鉴使用。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让遏制谣言有法可依。美国出台《通讯正当行为法》《电脑犯罪法》等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印度有《信息技术法》,韩国有《电子通讯基本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网络信息传播具有积极的作用。二是对传播谣言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美国出台《电脑犯罪法》对利用互联网从事犯罪行为者加大打击力度,印度规定散布虚假、欺诈信息行为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对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韩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讯设备公然传播虚假信息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5000万以下韩元。三是相关行业加强自律规制。日本总务省通过行业协会发布防止谣言传播令,各相关协会通过切实措施防止谣言的传播。澳大利亚网络服务提供商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四是把网络谣言纳入社会危机管理,加强信息的透明度,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在英国,谣言治理是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并设立公民咨询局,负责向民众答疑释惑,对社会问题正本清源。西班牙则设立“抵制谣言代理人”,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击溃谣言。法国有网民和记者成立辟谣网站,旨在提供真实信息,消解网络谣言。

通过世界各国的经验做法可以得出,抵制小道消息和网络谣言,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围堵”,一手抓“疏导”,两手都要硬,互相配合,维护信息传播机制的健康发展。对于小道消息乃至网络谣言,要敢于亮剑,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遏制,让造谣者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要增强信息工作透明度,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加强官方消息对谣言的对冲,那些“小道消息”之类的齐东野语自然会消弭于无形。就像《环球时报》社论所言:“官方信息越多越明确,越能针对公众的关切,谣言传播的机会就越少。”让信息在阳光下运行,一切谣言就会消弭于无形。此外,相关媒体要提升从业素质,加强行业素养教育和道德自律,从根本上自觉净化网络环境。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抵制小道消息,遏制网络谣言,除了重拳出击和增强透明度的“两手”之外,发展成熟的公民社会,培养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和公共理性,提振公民精神,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不仅是文化自强的内在要求,更是文化自信的外在表现,还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题中之义,需要全社会戮力同心,共襄盛举。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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