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路桥“打包”收费宜“扬利袪弊”

www.fjnet.cn?2012-10-30 10:42? 于文军?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是时下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在国家加强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这种年票制开始遭遇尴尬:新近开征的广东惠州市,七成车主未缴费;东莞市92万辆汽车,两成欠缴年票……对一些市民而言,提起年票制很无奈:“这条路,这座桥,不管你走不走,都得留下"买路钱",且要年年缴。”(10月29日《新京报》)

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有利有弊,是褒是贬,要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从有利的方面说,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可以避免计次收费的麻烦及造成的路桥拥堵,提高车辆通行的效率,也可以免去设置收费关卡的经济成本。

就弊端而言,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通行费一刀切,是笔“糊涂账”,过桥多的与过桥少的,都掏一样多的通行费,有失公平,也是一种“懒政”。按法律规定,路桥收费须专款专用,征收的“年票费”只能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但从执行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年票费”突破了“专款专用、收费还贷”界限,被挪用了。如,用作政府性基金,用于统筹解决城市道路设施的问题及新建公路的投资。

现在,一提起路桥收费,就遇到反对,似乎完全不收费就好,这是一种认识误区。当某些路桥还处于还贷期,取消收费,让一些经济拮据的地方政府用地方财政为路桥费买单这是不现实的,一旦买单,势必挖东墙补西墙,造成地方民生工程的欠账。因此,我们不应当笼统地反对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而要以是否偿还完路桥贷款为前提。若偿还完路桥贷款,就要考虑取消路桥收费,包括“年票费”。至于维修路桥的费用,应当从地方财政上列支,这属于公益开支。若没有偿还完路桥贷款,该收还得收,只是要对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扬利袪弊”,重在“袪弊”,即收费公平,通行了多少,就收费多少;“年票费”只能专款专用,且要晒账本,予以阳光监督,绝不应是“糊涂账”,杜绝藏“猫腻”的可能。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