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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何时成为公民共识?

www.fjnet.cn?2012-11-06 11:12? 徐  娟?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岁的广西壮族小伙韦茂志遭遇车祸不治。他是家中独子,悲痛的老父说“如还能救人,那就捐出去吧,多救一个是一个。”遂将儿子的心、肝、肾、角膜都捐了出去,救活了4个人,让2人重见光明。老人的选择还促成了广东省第一例公民器官捐献心脏移植。(11月5日央视)

在极度悲痛的情况下,韦茂志父母亲依然决定在他身后,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其他患者,这种大爱无私的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尊重和倡导。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入土为安”,受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我国捐献遗体和器官,用于医学教学、病理研究、临床解剖、器官移植等面临重重阻力。由此带来的是,一方面,尸体严重匮乏导致医学科学研究和实际操作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在器官捐献与移植项目上,供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我国医学界公认的问题。

资料显示,我国现有100万尿毒症患者,有50万人可进行器官移植治疗,而实际每年能够进行移植治疗的不到5000人,只有1%的人能获得移植机会;每年患角膜疾病的有500万人,其中有400万患者可以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但全国每年仅有700个角膜供体;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但我国目前惟一的“中华骨髓库”仅有5万多份捐献者的资料登记,许多人在苦苦等待中逝去……

在美国,申请或更换驾驶执照时,申领者会接受询问:“如果万一遭遇不测,你是否愿意捐献遗体?”如果同意,驾照上会有所体现。然而,去年卫生部负责人对媒体透露我国有望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的消息时,立即就引来广泛争议。媒体就“申领驾照时是否愿意填写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做过一项调查,有62.9%的调查者明确表示不愿意。申领驾照与器官捐献登记“绑”在一起,并不是哪个部门的创意,而是借鉴国外做法,此举为何在中国水土不服?个中原因的确值得反思。

习惯性思维的确很顽固,但改变并非不可完成的任务。遗体和器官捐献不仅需要人们在思想上有大的突破,而且更是人性博爱与奉献精神的进一步升华。央视《小崔说事》做过一期节目叫“我的死亡谁做主”,谈得就是关于遗体捐献的问题。其中一段话耐人寻味:“无论你对自己的身后事作出何种选择,都是正确的。因为,生和死没有人能说清楚,我们只能以自己的理解,在自己的智力的基础上来有限度地判定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人能够在伦理上轻视或者责备你”。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更多的是需要贴近大众实际生活的宣传,形成鼓励、提倡遗体和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形成尊重、关爱捐献人及其亲属的社会风气。

当人们相信行善是好事而不是“傻事”的时候,相信我以舍己之心助人、人必以爱我之心助己的时候,相信这个世界会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变得更美好的时候,遗体和器官捐献就不再讳莫如深,更不再来自道德上的胁迫与压力,而是成为我们每个人内化于心、外化为形的自主自愿。韦茂志一家正是以自己的方式,诠释了这一切。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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