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公务员半价买房是法律行为

www.fjnet.cn?2013-03-25 06:48? 何 勇?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湖北十堰东部新城最大的住宅项目以“团购”之名,通过所谓“让利商品房”,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大规模向公务员出售。这些“让利商品房”主要是130平方米、160平方米两种户型,向每个公务员家庭让利至少20万,4500个家庭的总让利规模在9亿以上。

从表面上看,“公务员小区”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出售给“团购”的公务员,相当于一种“团购”优惠打折大促销的商业行为,这既是开发商的观点,也是享受巨大优惠买房的公务员的看法。但是,透过“公务员小区”大幅让利给公务员的事实来看,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行为,而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是一起严重的可能涉及腐败的法律事件。

众所周知,开发商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质属性,在目前房价不断回暖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必要以半价的优惠卖给公务员,而且一次性让利就多达9个亿。从开发商让利9亿元的事实来说,很显然不符合企业的本质属性,也不符合商业行为中的正常逻辑。从这个角度说,完全有理由怀疑开发商大幅让利给公务员,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行贿。

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半价卖房显然已经低于成本价,开发商是在亏本卖房给公务员。而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这个角度说,商品房半价让利给公务员,开发商这么做实质上已经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部门应当对大幅让利给公务员的开发商给予惩处,要求开发商依法销售商品房。

总之,开发商以优惠50%的价格卖房给公务员,纪检监察部门不能没有任何动作,不能无动于衷,应当将这种行为当成一封举报信,尽快介入调查,看看这中间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让小小的商品房彻底推倒了政府的公信力。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3月24日文/何勇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