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数字上限”,应该靠什么来否认?
www.fjnet.cn?2013-07-15 10:51? 张楠之?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网上有个流传已久的说法:“但凡中国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36(或35或37)人”,理由是“超过这个数字,市委书记这个级别的要撤职”。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此传言为无稽之谈。传言列表中的数据半数与事实不符。(据人民网) “36”被称为“神奇的数字”,因为根据这份传言列表,很多事故的死亡数字都在这个数字上下。事实是,即便经过人民网记者的求证,传言列表中的37条数据仍然有一半的死亡数字确实在“36”上下。 有关“死亡上限”的说法和数据一直在一定范围内传播着,被很多人相信,并且每逢类似事故发生时便被重提一次,再次获得公众关注。重提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旧事重提,而是为了再一次说明新事故与旧事故一样,存在“死亡上限”或死亡数字造假。反映出的,仍然是对新事故数字的不相信,是对政府部门在新事故中的表现的不信任,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不信任。 这样的结果便是,相应的名单上从此又会添上一个新的事件和新的数字,并以此继续“印证”“死亡上限”的存在,“印证”地方政府的不可信。这无疑是一种恶性循环,是从不信任走向更加不信任。 但是,尽管这样的名单一直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着,却鲜有被“冤枉”的地方政府出面辟谣,予以纠正。究其原因,有的地方政府可能是怕辟谣不成反而引火上身,引来网友新一轮的质疑事小,引来网友对该地其他诸如办公楼超标、领导戴名表等新问题的关注事大,所以也就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但这种沉默恰恰又给网友获得反证的感觉,因为,唾面自干的背后往往是对事实的默认。 死亡人数到底有没有上限,不好说。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的各种文件中,不可能找到什么依据。因为,如果有,也只能是潜规则,而任何地方政府的官员都不可能“二”到把潜规则拿到明面上的程度。但是,如果没有,为什么这样的说法还会广泛流行呢?难道是一些网友有“黑”地方政府“黑”地方官员的爱好?恐怕也不是。 在一些事故中,即便是死亡比较集中,清点可以一目了然的事故,死亡数据也常常是像挤牙膏一样逐渐增长的。事故发生后存在瞒报、少报、谎报现象的也不在少数。这一切,都增加了公众对事故中数据真实性的质疑。公众靠经验来作判断,政府部门则靠及时、透明公布的事实来说话,并靠自身的公信力来让公众相信这一事实。而且公信力显然比事实更重要,因为,如果缺乏公信力,即使事实就是事实,也难获得公众的信任。而一旦经验让公众相信,政府公布的数据不可信或可信的程度不高,公众就会由信任到不信任,再到习惯性不信任。 对数据的不信任,靠公布数据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必须靠对政府公信力的打造来解决。而政府的公信力来自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既需要制度的保障,也需要官员作风的转变,绝非一日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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