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老百姓不是大V,经不起“ 500次”折腾

www.fjnet.cn?2013-09-11 17:33? 单仁平?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两高的“9.9解释”发布后,关于诽谤他人的谣言被转发500次或被阅读5000次就可治罪的规定最受舆论关注。批评者认为转发500次的门槛太低,谣言的认定又可能带有主观性,因而会造成误伤,压制“言论自由”。

如果将两高所说的500次和5000次分别换成5000次和50000次,会不会还是有反对声呢?大概还会有。这些争议的出现是因为社会就该不该在网上严厉治谣以及如何治谣缺少共识。目前舆论场上的价值体系是混乱的,互联网仍像“丛林社会”,流行拉山头、讲义气,以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但不喜欢法律的介入。

两高“9.9解释”针对的是造谣、诽谤、敲诈勒索等恶行。一个现实中的人或者一个小机构如果遭到网上恶意诽谤,被转发500次,这个人或机构承受的压力和伤害都足够强烈。普通人和机构可不像经常在网上对掐的大V那样刀枪不入,也不像已经饱受围攻的一些官方机构那样“宠辱不惊”。

在网上活跃发表意见的“老江湖”,不仅不能理解普通人和机构面对诽谤的感受,而且经常忘了后者不全是应当受到高度监督的官员或官方机构,也不全是被一些人认为就应当被舆论“踩着玩”的公众人物。

在中国舆论场上,一些极端自由派人士一切从是否有利于他们抨击政府出发,常常不惜拿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众利益当垫背,为了政治,谣言比治谣好,诽谤比反诽谤好,舆论场似乎在形成这样的逻辑。

这种局面的出现毫无疑问有非常复杂的原因,政府工作的一些深层缺陷也包括在内。但改革不能通过谣言、诽谤泛滥以及各种失序这样的“社会治理自杀”来“倒逼”,那样做的社会代价会淹没众多改革的成果,中国不会因此而前进。

打击网上造谣和诽谤的正面意义明摆在那里,对“500次”的质疑援引的都是极端情况,仿佛执法者们对证据学一窍不通,或者他们就是言论自由的敌人。那些反对者不由分说对两高“9.9解释”的出台动机和整个司法系统都做了“有罪推定”。

让我们回归简单的事实:网络的言论空间是不是需要依法管理,造谣诽谤是不是应当受到抑制?如果是的话,那么就应支持两高对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划出最初的线条,把它们拿到实践中去检验。

如果有人从根本上否定对网络空间的依法管理,认为任何这样的管理都是多余的,那么就一时没有了讨论的基础。这些人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到互联网上表达他们的不满,但他们需要知道两高“9.9解释”的严肃性,避免撞线。

我们亦想在这里提醒各地司法机构,依照“9.9解释”打击造谣诽谤既要坚决,也一定要特别谨慎,避免“扩大化”。在舆论中存在担心的时候,做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准确无误至关重要。要用实际行动打消一些人的正常疑虑,回击少数人的故意“妖魔化”。如果近期出现这方面的错案,对社会认识“9.9解释”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发展健康、活跃的网络世界需要各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两高“9.9解释”不是万能的,但法律走进互联网的意义无疑是建设性的。想象今天的中国还会产生敌视人民大众的“恶法”,这样的思维方式严重不健全,甚至有些歇斯底里。别用那样的假设吓唬自己也吓唬别人,今天的中国没那么丑陋。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