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景区通票不通源于欺诈有功

www.fjnet.cn?2013-10-08 15:11? 卞广春?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国庆期间,全国大约有1400家景区实行了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为20%,但是在一些景区,“园中园”“票中票”的现象却让消费者感叹,“风景依旧是看不起”。有网友统计,逛遍庐山所有景点需花1792元。(10月6日《京华时报》)

到庐山旅游,说好了180元的进山门票,实际上,进了山才知道,要支付的钱还有很多。180元的门票,只是跨进了一个奇幻世界的大门。里面左个弯右个关,在扇窗右扇门,都不是可以任意进出的。去三叠泉看瀑布门票是64元,坐索道票是80元,大口瀑布要收费25元,人文景观“美庐别墅”要25元,“庐山会议旧址”50元……细究之下,180元的通票却不能通游,原因出在欺诈有功、规范不力。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景点、景区和旅行社各显神通,最终倒霉的只能是广大游客。难怪游客刘小姐发出这样的感叹,游客就“好像案板上的一块肉”,进了景区被你割一块,我分割一块,一块一块地割来割去。180元仅占1792元的十分之一,但让游客在这两个数字面前决定游还是不游,结果一定大不相同。

据悉,整个庐山山体有302平方公里,分别归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庐山自然保护区以及星子县、庐山区、九江县管辖。在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辖的范围内,180元的门票是实行了一票制的。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要求,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确需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的,要严格审批。江西省发改委2007年专门发文,要求对环庐山山体(除庐山大门票之外)的所有景点门票价格进行集中整治。但令人遗憾的是,2008年九江市星子县仍然批准了大口景区和天合谷景区的收费;同一年,庐山区批准了碧龙潭和马尾水景区的收费。2009年,庐山区又批准了东林大峡谷的收费。针对庐山景区“票中票”的问题,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评定委员会暗访组今年也曾实地暗访,并且提出了上述问题。九江市成立了领导小组配合整改,不过至今未能解决。

在一个景区中,出现园中园、票中票,以及一山多治、一景多分的结果,说到底,是信息不对称理论被景区、景点以及旅行社所利用。游客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多,景区、景点以及旅行社又不作具体介绍,而以极低的价格吸引游客,以步步深入的方式使游客就范,显然构成了对游客知情权的侵犯,完全符合经营欺诈的特点。

旅游经济,是以旅游活动为前提的商品经济,应当有完善的法律约束和规范。但现在的情况看,无论是景区定价、景点设置、旅游点消费环境,还是景区、旅行社的宣传规范,都很难以法律衡量、以情理相对。而指望游客对旅游景区用脚投票,实现旅游业规范化运营,简直比登天还难。旅游市场乱象丛生,关于需要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能够对旅游市场的行为起到真正直接的意义,使游离于公共责任缺失状态下的旅游市场化,得到合法有序的纠偏。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