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杜绝行政干预司法的“求情函”
2013-10-23 09:06:0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权力无所不能,则正义一无所成”。干预司法公平的力量,才是破坏社会稳定的最大幕后推手。 3年前,山西太原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悲剧,一村民被强拆者的棍棒锤击致死。事后,太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庭审现场竟然出现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10月22日《新京报》) “求情函”除了陈述案情,还特别提到判决后家属不服判决,甚至对此到区及有关部门上访。而提出“慎重量刑”,是希望法庭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情由,考量当事人家属的情绪和诉求。直白些,就是希望法庭顾及社会稳定大局,通过判决和量刑的倾斜,解决当事人家属屡屡上访的麻烦。 让司法保持中正独立,是正义实现的应然路径。无论是何人触及法律底线,都理应受到法庭的裁判和法律的惩处,这是法治社会的常识。但从这两份具有求情意味、饱含行政意志的公函来看,映照出来的是法外之情、法外之力干预司法公正的意图。而这,无疑是行政干预司法的又一恶例。 发函求情的背后,看似是为当事人家属求情,实际上却是当地政府求安稳。可以想象,若非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家属上访给他们造成麻烦,当地政府会有这种恳求吗?在发出求情函的行政机构眼中,法庭被视为维护稳定大局的工具,而法律也就成为了可以任意左右的天平。“权力无所不能,则正义一无所成”,殊不知,干预司法公平的力量,才是破坏社会稳定的最大幕后推手。 稳定的社会,并不在于对民意宣泄和诉求表达的操控,而是在于维权机制和正义实现路径的通畅。以伤害公平正义为代价、靠行政手腕操弄的稳定,注定是虚假的稳定。为什么会发生违法强拆伤人性命的恶性事件,还不是因为拆迁违背法治?如果拆迁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悲剧不会发生,上访也不会存在,这才是维稳的合理路径。以违背司法意志的手段,为非法强拆制造的不稳定背书,真令人怀疑:理应依法行政的行政机构,到底是不懂法,还是将法律看成了任人打扮的姑娘。 迷信行政权力的力量,罔顾法治的尊严,是行政干预司法劣迹发生的根源。很显然,“求情函”不是行政企图干预司法的特例,在稳定大局的旗号下,法律很难告别沦为行政力量手中任意揉捏的橡皮泥命运。并不是不相信法院能够保持独立裁判,而是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某些时候有些行政力量的干预,往往成为司法公正实现的“不稳定因素”。 求情的公函,写着的是对法律的轻浮;鲜红的大印,铭刻着行政干预司法的粗暴。发出这“求情函”以求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行政权力是否想过:以求情方式妨碍司法公正改变判决结果后,被判刑的当事人家属不上访息事宁人了,那被害者及家属的公正谁来维护?受害者家属遭遇不公,踏上上访维权之路,届时当地政府难道要再次改变判决结果吗?维稳的泥潭,恰恰是法治不被敬畏所造成的,而要从泥潭中拔出来,唯一可行的路径便是敬畏法律、依法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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