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话题 > 正文

不符合市场逻辑

2013-12-12 11:19? 舒圣祥?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我看来,退票新规显然有悖市场经济的交易逻辑。

因铁路运力紧张,一票难求的现象还会存在,因而不排除存在手中握有多张车票,临近开车方才退票的所谓 占票族。不过,只要不是职业“黄牛”,占票数量不至于太多。重要的是,之前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本身就是为了鼓励人们尽早将不需要的火车票及时退掉,以方便铁路系统再次出售。不区分退票时间一律收取最高退票费,对占票族来说,反正早退迟退成本一样,为什么不晚点退呢?这实际上不利于“让更多的车票能及时周转到急需的旅客手中”。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在供小于求的卖方市场上,退票并不会造成真正的浪费,退座位票既不会让座位空置,退卧铺票也可以在车上再度卖出。也就是说,退票对于铁路总公司并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额外收取高额退票费没有道理。反过来,如果真是只为那些想上车却买不到票的人考虑,在实名制背景下,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后台甄别出不合理的多占票行为,确保火车票合理流向急需的旅客手中。(福建日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