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日前发出《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记者近日在西安等地走访中发现,一些设计与印刷公司向公款购买年历、贺卡大开“绿色通道”,并帮助这种行为转为“地下操作”。(12月17日《人民日报》) 无独有偶,同一天的媒体又披露了另外一件事,北京一些温泉度假村、高档饭店、海鲜酒楼仍有不少公款消费的情况,商家更是通过分次开票、改变开票类型、秘密停车等方式为公款消费“隐身”。这些都表明,在政策“高压”之下,仍有人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款消费“呼叫转移”现象不容小觑。 一些人之所以还敢搞“呼叫转移”式的公款消费,是因为觉得有变通的办法和途径,是心存侥幸使然;少数商家之所以心甘情愿地做公款消费的“帮凶”,是因为至今仍舍不得公款消费这块“肥肉”,是利益驱动使然。 遏制公款消费“呼叫转移”,只把板子打在少数不良商家身上,显然既不客观也无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虚开项目、套开发票、化整为零等违法经营行为,只要工商、税务、质监等职能部门加大排查力度,严格执法执纪,相信能够很快得到遏制。现在的防范和打击重点仍然要放在始作俑者身上,通过制度约束和兑现责任,让他们不能为、不敢为。 公款消费之所以能“呼叫转移”,关键在于这种消费具有很强的内部性和封闭性,社会公众缺乏获知的途径和渠道。要让这种行为“不能为”,一方面需要加快改革公共财政预算制度,让所有的公款消费都在阳光下进行,不该花的钱一分也花不出去;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改革公款消费方式,通过探索公款消费社会化、定点化、外包化等措施,打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使公款消费随时随地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治乱需重典。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要始终保持对违反八项规定、奢侈浪费之风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放松。对违反中央禁令的,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搞公款消费“呼叫转移”的,更要“罪”加一等。笔者赞同一些法律专家的观点,要通过完善法制,让惩治各种公款挥霍浪费行为有法可依。试想,如果有人因为违法违规公款消费丢了项上乌纱甚至身陷囹圄,谁还敢以身试法? 元旦、春节将至,这时段常常是公款消费的高峰期。各种“呼叫转移”的公款消费,变得只是外形而不是本质。抓住公开透明这个根本,任何形式的违违规公款消费,再怎样潜伏也会被揪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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