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别让便民蔬菜直销店“变味”

2013-12-24 08:51? 扈永顺 蔡国栋?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难题,乌鲁木齐市自2010年起开始建设蔬菜便民直销店。由于蔬菜直销店所售蔬菜价格在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净重价格的基础上,加价不得超过10%,因此深受市民青睐。然而,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称部分蔬菜直销店存在私自加价行为,让蔬菜直销店“变味”了。

记者在店内发现,这家蔬菜直销店所售菠菜每公斤为5.2元、菊花菜每公斤为2.8元、西红柿每公斤为7.8元,价格均超过了当天蔬菜直销店按政府发布的统一执行价格。而按照12月21日政府发布的蔬菜直销店需执行的价格,菠菜每公斤为4.3元、菊花菜每公斤为1.8元、西红柿每公斤为6.9元。

随后,记者在这家蔬菜直销店挑选了菠菜、油麦菜等4种蔬菜,称重之后总共花费了7.5元。然而,当记者把这几样蔬菜拿到另外一家正规蔬菜直销店称重计费后发现,同样的蔬菜居然要比正规蔬菜直销店的价格整整贵了一倍。

为什么方便市民买菜的蔬菜直销店敢私自涨价?政府严厉禁止的行为为何得不到遵守?防止便民蔬菜直销店“变味”,关键在于加强监管。正是监督机制中细节的缺失,才造成部分蔬菜直销店敢“顶风”私自涨价,导致市民对这项惠及民生的工程产生小小抱怨。

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只有更用力用心,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提升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水平,才能避免便民蔬菜直销店“变味”,还广大市民一个真正的“平价菜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