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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岁钱”行贿:“聪明”中的“幼稚”

2014-02-07 09:52? 吴海霞?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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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送红包,本来是图个吉利、皆大欢喜的事儿,但记者采访发现,很多送礼人表示,拎着大包小包去领导家,不但会被拒之门外,还会被埋怨不懂事,而给领导干部的孩子发红包,就成了新的送礼突破口。这个春节,如何给领导孩子送红包成了不少人心里的一个“疙瘩”。(2月5日《新华网》)

把年俗礼节当成“挡箭牌”,挂着“压岁钱”的羊头,卖的却是“行贿”的狗肉。这种自以为“不显山不露水”的拉拢腐蚀,看似“聪明”,其实是一种“幼稚”。

说其“聪明”,是因为这些人极具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曲线智慧”,在各项“规定”、“禁令”接通“高压电”后,他们动起歪脑筋,用“压岁钱”变相行贿,企图逃过政策和法律的追究。殊不知,这种“聪明”是以身试法的“危险动作”,也是掩耳盗铃的“自我安慰”。

所以说,“压岁钱”行贿是“聪明”中的“幼稚”。一些人热衷于给领导干部的小孩送“压岁钱”,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谋取私利,而一些官员则在“糖衣炮弹”面前动摇了立场,成为送钱者的“俘虏”,并且逐渐从“量变到质变”,陷入犯罪的泥潭,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给领导孩子发红包,虽然不属于“禁令”之列,却是实实在在的“行贿”,是腐败。变了味儿的“压岁钱”一收,便悄然打开了贪欲之门,“小孔”会渐成“大洞”。因此,对“压岁钱”之类的贿赂,要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严防行贿者乘虚而入。

压岁钱是“腐败变种”,“禁令”一时难以覆盖,这就需要通过严密的监督来弥补“漏洞”。诚然,行贿一旦穿上“压岁钱”的“马甲”,确实存在一定隐蔽性和反侦察性,所以纪检部门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相信在火眼晶晶的“监督”下,一旦有人用“压岁钱”变相行贿,不用等到秋后算账,恐怕正月十五还没过,就上了中纪委的“曝光台”了。

当然除了加强监督外,“禁令”也需要“打补丁”,适应更新的“腐败病毒”,进行“廉政防火墙”的“升级”。比如将“严禁给领导干部子女送压岁钱”写进“第九项禁令”,或者设置“红包”上限,超出界限的以“行贿”论处等等,从而发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制约作用。

“百十钱穿彩线长,分来角枕自收藏,商量爆竹锡萧价,添得娇儿一夜忙”,这是清代诗人描绘儿童得到“压岁钱”时的喜悦心情。如今,有的“压岁钱”已然变味,而要想“返璞归真”,就必须通过教育、监督、制度完善,去除“压岁钱”的“铜臭味”,让年俗礼节和官场风气回归“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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