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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房闹”揭了房价暴利的底

2014-04-18 11:15? 刘凯玲?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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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温州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房闹”倡议书》,表达了对“违反契约精神”的“房闹”现象进行抵制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4月17日人民网)

开发商大幅降低房价,业主刚买的房子说贬值就贬值,财富就此蒸发,业主希望开发商退房或者退差价,表达“资产保值”的诉求,动机不难理解。我们也不否认,09年楼市低迷之时,深圳、武汉等地开发商因楼盘降价给老业主补过差价。但是,那是因为人家购房合同设定了“多长时间降价补差价”的条款。现在业主没有“白纸黑字”做证据,开发商显然是不会认账的。业主想“以闹取胜”根本没门,打砸售楼部还涉嫌违法。

市场领域有一句耳熟能详的口头禅,那就是“投资有风险,买房须谨慎”。投资房产也没有稳赚不赔的丹书铁券。尽管谁都不愿意接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但是投资也好,自住也好,在市场高位时买房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预见到房子也有跌价的那一天。

从契约的观点看,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住房,构成合同买卖关系。开发商目前采用的购房合同多是房产局的范本,此范本并没有房价下降业主要求退房或者补偿差价之类的规定。除非开发商与业主有补充约定,购房合同的双方是平等法律关系主体,购房合同一旦签订,买卖双方就是周瑜打黄盖。只要开发商没有违约,住房没有质量问题。房价下降并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开发商不用补差价;同理,房价涨了,业主也不用向开发商分红。开发商不退房和补偿差价,是有道理的。从开发商自身利益和目前房价走向来看,开发商肯定不愿意退房和补差价,如果退房和补偿差价的闸门一旦打开,局面将更加糟糕。房地产市场秩序与市场契约精神都会受到破坏。

开发商通过自己的娘家——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应对房闹倡议书,恳请政府干涉房闹问题,其初衷不难理解。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应该积极回应开发商的诉求,依法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当然,开发商的行为并不是没有瑕疵,比如开发商大幅降价,除了显示楼市调控政策与市场的威力以外,也揭了房价暴利的老底。如果开发商的利润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客观还原房价成本,当初理性定价,就不会因房价暴跌造成市场矛盾,给购房人带来巨大损失,伤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肌肤。

进一步说,房价大起大落,老业主要求退房、补差价,只是非理性房产市场的一个缩影。要让楼市健康有序发展,房价回归理性。仅靠中央宏观政策调控还不够;让开发商凭良心做事,也是靠不住的。在当前房价语境下,政府做好保障房文章,理顺市场供求关系,打破“地王神话”,建立合理的房产市场定价机制,还原房价成本,剔除房价暴利空间,让开发商与消费者在法律和市场框架内公平博弈,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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