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图文评论 > 正文

捐款标准

2014-08-19 07:50:00?莫梓芫?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闻背景: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8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8月16日《福建日报》)

捐款以教师节为噱头,搞活动还真是“别出心裁”。号召短信和表格都下发了,你就看看自己在不在公务员队伍,是什么级别吧。领导都捐了个8000块,图个好彩头。大家伙自己掂量,反正靠“自愿”,也就2000元起捐的事。爱心、慈善意愿,都化作了行政级别,成为一场“相互促进”的竞技。

与其说“慈善”,不如说“认捐”。爱心、责任、荣誉、名声,有时候都要靠主动认领,按位阶排序,并表明一个人所处的身份、位置、等级。“捐款参考标准”,其实就是一个身份标准。

文/莫梓芫 图/焦海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