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破解城管打人困局法律不能旁观

2014-09-09 07:50:56?闫祥岭?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兰州城管打人事件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兰州城管局展开调查并回应称当事人并非在校大学生,一名执法人员手骨骨折。人们不禁要问,频繁曝出的城管打人事件,其症结究竟何在?】

在网上搜索“城管打人”,竟有数百万条之多,打人事件分布之广、影响之大、受到公众关注之高,让人感到惊讶。形形色色的城管打人事件中,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责任分析和善后措施,但依然没有阻止此类新闻一次次曝出,人们不禁

追问:谁能终结城管打人?

在频发的城管打人事件中,我们看惯了“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的姿态,也见多了“临时工”和“编外人员”的解释。部分人员习惯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不仅让这个人群在公众心中形象受损,更让地方政府在舆论中一次次受到批评。城管作为政府执法部门,依赖拳头执法的时候,法治思想何在?城管部门不能对包括临时工在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约束,其责任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毫无疑问,不管执法人员拳头挥向在校大学生还是街头小贩,已经触犯了法律。而街头小贩违规占道经营、拒不配合城管人员执法,其行为本身同样不可取。解决这一困局,只有纳入法治轨道。城管部门对打人的城管进行违规违纪处罚,不能取代相关方面对其打人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同样,城管人员的正当执法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不管是街头小贩还是其他人员,干扰甚至攻击执法人员,也必须受到法律惩罚。只有法律不再旁观,城管打人的新闻才能在我们眼前减少。

摘编自新华社9月8日电文/闫祥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