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整治黑客“保护费”,需要立体防火墙

2015-01-05 08:46:26?薛家明?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提起黑客,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那些专门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进行的计算机高手。虽然一些入侵行为听起来似乎有正当的理由,不过更多的入侵,可以说是“不怀好意”,甚至还有入侵者对受到威胁的网站表示“给钱,我就不黑你”。这样的“黑客”,恐怕已经和香港警匪片里索要保护费的“黑帮”殊途同归了。而互联网商家一旦遭遇这样的威胁,往往既被动又无奈。(1月4日 中国广播网)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法治的不断进步,地痞流氓收取保护费的场景,早已模糊成遥远的记忆。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收取“保护费”的情况,居然在网络上死灰复燃。甚至,部分不法分子嚣张到肆无忌惮的程度---直接公布不交纳保护费的“报复流程”及后果,逼迫卖家就范。显然,黑客赤裸裸的叫嚣“给钱,我就不黑你”,不仅是在开时代的倒车,而且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严惩。

单纯从操作手法上看,“黑客抢劫”不过是电商平台上职业“差评师”的升级版。只不过,诈骗手法更“技术”而已。比如,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构成“多次敲诈勒索”。而不法分子一次只索要500元“网络保护费”,即使受害人举报成功也难以入刑;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隐身”,增加取证的成本。

一边是网络诈骗高侦破成本、低破案率的骨感现实;另一边却是,不法分子“点穴式”的实际威胁。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都会“两害相权取其轻”,花钱买平安。可能,对大多数商家来说,500--2000元的保护费,并非是不能承受的负担。但对于整个网络经济而言,纵容和忽视黑客收取网络“保护费”,不仅与尊重法治的时代主题格格不入,更是在扼杀自由、创新的互联网基因。长此以往,必将威胁到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大力打击网络敲诈,净化网络经济生态系统刻不容缓。

其实,对治网络保护费,我们并非是无计可施。针对恶意差评泛滥的现象,淘宝网曾在2012年集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当时淘宝接到的相关投诉锐减90%以上。但问题是,淘宝毕竟只是一个电商平台,在竞争激烈的移动互联时代,如果受害商家达不到一定数量,淘宝不会分出大量精力制定专门的策略。往往都是被害商家齐声呼吁,才“后知后觉”的重拳出击。这造成整治行动非常有效,可商家的伤痛,却没减轻多少。

事实上,治理网络保护费,不仅是电商平台的社会责任,更是执法机关的应尽义务。只有各方协力多措并举,构建一道立体的防火墙,才能将网络保护费扫进垃圾堆。首先,电商平台要通过规则制定、后台数据支持、组织商家集体维权等方式,剿灭黑客寄生的空间。其次,执法机关一方面以犁庭扫穴之势,整治网络保护费犯罪,以儆效尤;另一方面,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帮助那些对网络犯罪心存侥幸的年轻人悬崖勒马。唯有如此,才能净化网络经营环境,保证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