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前置与违拆同等重要
2015-01-28 16:58: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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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城市内,频频出现的违建现象仿佛成了常态,令人纠结。违建的大量存在,破坏了正常的城市公共秩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被严厉禁止。虽然违建可以拆除,但是耗时、耗财,还耗费精力。面对这些违建,如何从源头上实现预防和治理的目标,真正让违建走出“割韭困局”,显得尤为迫切和必须。 根本上而言,违建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城市的发展速度迅速,目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手段,与现实的管理需求之间存在脱节。很多时候,如果在违建修建初期就被相关部门发现并进行相应的处理,代价肯定不会太高。这也就表明,如果让监管方式前置,及时发现违建产生的苗头性问题,就可以将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 当前,对于违建,往往都是风暴式治理模式,也就是说,拆迁违建并没有形成常态。执法具有滞后性,死角的大量存在,也导致了不少拆违沦为形式主义,很难产生实质性效果。鉴于此,一方面,《城市管理法》不能被束之高阁,宣传普法需要及时跟进,从源头上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思维。另一方面,执法部门需要打好“提前量”,不能做“事后诸葛”,对违建做到早发现、早治理,避免留下后患。另外,违建的监管,还需要实行综合治理,避免执法部门“单兵作战”,让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实现联防共治。 说到底,城市违建的监管,需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并建立常态执法机制,不要陷入到短视思维中。城市在发展,管理思维也需要及时跟进和补强,尽力做到未雨绸缪。唯有如此,才能不给违建留下生存的空间和土壤,让违建现象无处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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