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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孩子当官司筹码压不垮法治

2015-03-05 16:25:35?乔子轩?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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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报道了女孩妞妞因母亲在医院分娩时死亡,她被留在医院生活了三年,生父没来看过一回,引起了许多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说,妞妞的生父宋某不顾亲情,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实属不该。有网友甚至表示要收养妞妞。(3月4日《海峡都市报》)

女友分娩死亡,谁都不愿意看到,通过诉讼明辨事理、划清责任,也是正当诉求。只是刚刚出生的孩子没有任何过错,不应为医疗纠纷承担责任。父亲就因诉讼还没结果,以孩子作为诉讼筹码,不管不问三年,即便医院应对此次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也没有理由将孩子遗弃在医院。

其实,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事故责任早有清晰的规定,对于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是由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决定的,不是胡搅蛮缠,任意施加外力,就能让法院屈服、司法让步的。相反,将孩子遗弃在医院,不仅违法,还可能被剥夺对孩子的监护权。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孩子被遗弃在医院起因是医疗纠纷,但是抚养孩子与医疗纠纷诉讼,一码归一码,医疗纠纷是谁的责任,法院自由公断,而抚养孩子的责任则清晰明白,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医院有权要求孩子亲生父母支付三年来抚养孩子的必要费用。果真如此,此举必然是得不偿失。现在,是把孩子领回补上亲情的时候了,毕竟孩子已三年,面临着教育等问题,万万不可再任性。

说实在的,像这种拿孩子作为官司筹码的人不在少数,一方面是利益作祟,一方面还是对法律缺乏信心,认为法律是软的,这样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样做的方式实在有失偏颇。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只会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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